排污者对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有异议时,应自接到排放污染物核定通知()内,向发出通知的环保部门申请复核。环保部门自接到复核申请之起()做出复核决定。
A:1日;3日
B:2日;7日
C:5日;3日
D:7日;10日
出自:环境监察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