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人甲在中国某港口使用乙国公司生产的吊车正常作业时,因吊车设计原因,致使甲人身伤害。甲委托律师到港口所在地法院起诉。经查,吊车的设计者是丙国人,经销商是丁国某公司。法院应适用( )对此案审理。
A:中国法律
B:乙国法律
C:丙国法律
D:丁国法律
出自:司法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