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对保险公司偿付额度管理的相关规定,人寿保险公司应具备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为()。
A:公司最近3年平均综合赔款金额7000万元以下部分的26%
B:公司最近3年平均综合赔款金额7000万元以上部分的23%
C:长期人身险业务最低偿付能力额度与短期人身险业务最低偿付能力额度之和
D:投资连结类产品期末寿险责任准备金的1%和其他寿险产品期末寿险责任准备金的4%
出自:保险经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