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有()
A: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
B: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
C: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
D:票据的出票日期,可以使用阿拉伯小写数字。
E:票据的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可以受理。
出自:银行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