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投资的具体形式有()。
A:以参加外国企业的经营为目的而取得股份,或收买、兼并原有企业;
B:在外国新设享有100%股权的子公司,或与当地投资者组建合营企业;
C:在外国新设分公司、营业所、工厂,或收买原有工厂、扩大分公司、营业所等;
D:单独或联合投资参与东道国资源开发项目
出自:司法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