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对在拆解和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电器电子等产品,不得设计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禁止在电器电子等产品中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由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A:科技部
B:节能减排办公室
C:环境保护
D:发改委
出自: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