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17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左右。
A:25%、20%、15%
B:20%、15%、25%
C:20%、25%、15%
D:15%、20%、25%
出自: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