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重庆发生这样一个案例:2008年5月10日深夜,重庆市居民郝跃路过学田湾正街65号、67号楼下时,被楼上掉下来的烟灰缸花盆砸在脑袋上,经半年抢救虽然保住生命,但落下终生残疾。但是经过多方调查走访没有找到肇事者。郝跃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和该楼25名住户告上法庭。最后法院根据过错推定原则判定当时有人居住的22户住户承担赔偿责任。2009年12月19日作出判决每户赔偿损失8101元。南京的(现代快报)在报道民法典讨论时介绍:法院的这样判决将获得法律的明确依据。认为这是民法公平原则的体现

第1题,共1个问题
(简答题)试分析该情况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民法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