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中禁止危及广播电视信号发射设施的安全和损害其使用效能的行为包括( )。
A:拆除或者损坏天线、馈线、地网以及天线场地的围墙、围网及其附属设备、标志物
B:天线外250m为计算起点兴建高度超过俯角3°的高大建筑
C:在短波天线前方500m范围内种植成林树木、堆放金属物品、穿越架空电力线路、建筑施工
D:在功率300kW以上的定向天线前方1000m范围内建筑施工
E:在馈线两侧各3m范围内建筑施工,或者在馈线两侧各5m范围内种植树木、种植高秆作物
出自:通信工程管理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