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人员,可担任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A: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吊销执业资格未逾五年的律师
B: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吊销执业资格未逾五年的注册会计师
C: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吊销执业资格已逾五年的资产评估机构的专业人员
D: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取消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出自: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产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