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从()起,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主要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等方面的项目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A:2013年12月1日
B:2014年1月1日
C:2014年12月28日
D:2015年1月1日
出自:会计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