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入境管理法》第25条第2款规定:“()。”这意味着对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不准入境决定不服的外国人,不能适用()确立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不能适用()确立的行政复议法律规则和()确立的行政诉讼规则。
出自:公安边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