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A:在港澳地区定居人员的内地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需要前往港澳地区家庭团聚的;
B: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并且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
C:18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其在港澳地区定居且在港澳地区无子女的父母均60周岁以上,需要其前往照料的;
D:未满18周岁,需要投靠在港澳地区定居的父母的;
E: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港澳地区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的;
F:情况特殊需要前往港澳地区定居的。
出自:公安边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