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出自: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A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