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短期往来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应向()提出申请,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和相应签注前往。()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签发。
出自:公安边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