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A: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B: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C: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D: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
E: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出自:车险查勘定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