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2008年1月30日,王某将自己的货车向某公司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交强险。3月26日,驾驶员栗某驾车不小心将李某撞伤,李某损失医疗费25000元、误工费2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500元。交警部门认定栗某酒后驾车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栗某当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0.35mg/mL),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第1题,共1个问题
(简答题)该案公司该如何理赔?
出自:车险查勘定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