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使用单位应当按照《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 G5001)的规定,做好水处理工作,保证水汽质量。无可靠的水处理措施,锅炉不应当投入运行。
出自:二级锅炉水质处理(G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