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以来,深圳市规划局宝安分局将该局管理的四处物业用于出租,收取租金,违规存入该局工会账户,用于单位文体活动、发放干部职工福利等开支。上述案例中“小金库”行为的主客体是()。
A:深圳市规划局宝安分局;国家收入
B:深圳市规划局宝安分局;单位收入
C:国土局;国家收入
D:国土局;单位收入
出自:会计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