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对写作教学提出的总目标是()。
A:“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述自己的意思。能根据日常生活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
B:有独立完成写作的意识,注重写作过程中搜集素材、构思立意、列纲起草、修改加工等环节。
C:写作要感情真挚,力求表达自己对自然、社会、人生的独特感受和真切体验。③多角度地观察生活,发现生活的丰富多彩,捕捉事物的特征,力求有创意地表达。
D:作文每学年一般不少于14次,其他练笔不少于1万字。45分钟能完成不少于500字的习作。
出自:09291《初中语文课程与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