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信访人提出的属于《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访工作制度》第10条规定的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日内书面告之信访人。但是,信访人的姓名、地址不清的除外。
A:15
B:10
C:5
D:30
出自:工商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