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A: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
B:加盖合伙企业印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C:经营场所证明
D: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出自:工商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