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具有以下特征()
A:国际投资法调整的投资关系,仅限于国际私人投资关系,即所涉及的只是外国自然人、法人,基其它民间组织、企业团体及机构(其活动是以商业目的为基础)所作的投资,不包括政府间或国家组织与政府间的资金融通关系,如贷款、援助等
B:国际投资法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国际投资法涉及调整的仅仅是投资者在海外直接经营企业,并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有较大控制权的投资,如合资企业、合作经营、外资企业等领域中产生的法律问题。国际间接投资关系一般不在国际投资法的调整对象之列
C:国际投资法既包括国内法规范,也包括国际法规范,两者相互补充,构成统一的国际投资法律关系体系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国际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