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作企业在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前的一定期限内通知全体董事或者委员。该期限为()。
A:10天前
B:15天前
C:20天前
D:30天前
出自:中级会计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