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包括()
A: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
B: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
C: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
D: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
E: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
出自:税务师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