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软件设计师利用他人已有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中所运用的处理过程和操作方法,为某公司开发出财务管理软件,则该软件设计师()
A:侵权,因为处理过程和操作方法是他人已有的。
B:侵权,因为计算机软件开发所用的处理过程和操作方法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
C:不侵权,因为计算机软件开发所运用的处理过程和操作方法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
D:是否侵权,取决于软件设计师是不是合法的受让者。
出自: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