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公司(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2013年2月售出设备一台,设备原值600000元,已计提折旧200000元,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售价350000元。该设备于2006年12月购入。则宏达公司对该项业务应纳增值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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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730.77
C:13461.54
D:25427.35
出自:小企业会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