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牙周病的正畸治疗时,在正畸施加要求为()
A:施加正畸力后,牙触痛不能超过1-2天
B:施加正畸力后牙的触病不可超过2-3天
C:不之超过3-4天
D:不应超过一周
E:不超过2周
出自:口腔科住院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