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规定,在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时,居住、工业、道路广场和绿地四大类主要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其中居住占()。
A:8%~15%
B:10%~20%
C:15%~25%
D:20%~32%
出自:土地登记地籍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