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其利息支出不符合单独计算列支规定的,土地增值税申报表中第14行“利息支出”本栏数填报时应()。
A:据实列支
B:(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C:(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D:填报为0
出自:涉税服务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