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计算房地产开发费用时,对财务费用中的借款利息支出,凡能够按照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下列项目中不能计入利息支出扣除的有()。
A:金融机构加收的罚息
B: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
C:超过国家规定上浮幅度的利息支出
D:按照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金额
E: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利息金额
出自:涉税服务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