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05年度销售商品取得销售收入2000000元,应交增值税340000元。2005年7月25日,退回上年度销售商品400000元,2005年2月15日,退回2003年销售商品40000元。该企业2005年度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项目金额为()元。
A:1960000
B:1600000
C:1560000
D:1900000
出自:05364《物流企业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