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纺织品公司与某市第三毛纺织厂在某市经委有关领导的主持下,口头达成一项买卖混纺雪花大衣呢的协议。协议达成后,此种衣料因季节性因素十分紧俏,价格上扬,第三毛纺织厂便将原定卖给市纺织品公司的那批衣料,卖给市强华百货公 司,故无货可供。市纺织品公司要求市第三毛纺织厂赔偿其损失。第三毛纺厂则坚持,与买方某市纺织品公司只是口头约定,并没有签订书面形式的合同,所以其不应受口头合同的约束,故其不向某市纺织品公司供货,不是违约行为。此合同因()。
A:被告违反合同约定,不向原告供货,显然构成违约
B:无书面形式,故不可能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C:口头合同且又不是及时清结,故无效
D:口头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