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铁路局发现和防止安全重大隐患奖励办法》(呼铁劳卫〔2012〕33号)中第二条规定,对于各系统中发现和防止规定范围内重大安全隐患的人员,发现和防止每起重大安全隐患一次性奖励()元。
A:500
B:5000
C:1000
D:10000
出自:铁路知识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