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未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申报的,责令改正,处()罚款。
A: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B: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C: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出自:基金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