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机构利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身份、纸质证书或电子证明,故意夸大歪曲宣传,误导投资者以达到非法自我增信目的,包括()。这些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和行业整体利益,严重背离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统计监测、行业自律管理的制度设计初衷。 Ⅰ.“挂羊头卖狗肉”,借此从事P2P、民间借贷、担保等非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Ⅱ.借私募基金之名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Ⅲ.倒卖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身份,非法代办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Ⅳ.借私募基金之名从事证券投资活动
A:Ⅰ、Ⅱ、Ⅲ
B:Ⅱ、Ⅲ、Ⅳ
C:Ⅰ、Ⅱ、Ⅳ
D:Ⅰ、Ⅱ、Ⅲ、Ⅳ
出自:基金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