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部门及员工不得参与以下市场行为()。 Ⅰ.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成交量 Ⅱ.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市场交易,从而获取利益 Ⅲ.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成交量 Ⅳ.为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资金、信息等优势或滥用职权操纵市场,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
A:Ⅰ、Ⅱ、Ⅲ
B:Ⅱ、Ⅲ、Ⅳ
C:Ⅰ、Ⅲ、Ⅳ
D:Ⅰ、Ⅱ、Ⅲ、Ⅳ
出自:基金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