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6日电,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自()起施行。国务院2001年6月16日公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工作。
A:2019年5月1日
B:2019年5月15日
C:2019年6月1日
D:2019年6月10日
出自: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重要时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