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A:1
B:2
C:3
D:5
出自:建设工程合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