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从()起,保障金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单设相应收入科目,不再单设相应支出科目。
A:2017年
B:2016年
C:2015年
D:2014年
出自:社会工作实务(初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