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服务是依据法律通过正常手续确立抚养关系的一种方式,下列不属于收养服务对象的是()。
A:无人抚养的弃婴
B:未婚妈妈无力或不愿抚养的子女
C:因战乱、生病或意外事件所导致破碎家庭的儿童
D:因子女众多或家庭贫困而无法被妥善照顾的儿童
E:在家庭中被虐待的儿童
出自:社会工作实务(初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