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于2012年2月1日签订了《工程结算协议》。其中约定:甲应于2012年5月9日前付清全部剩余工程款270万元。因甲未按期付款,乙于2013年12月5日向甲送达催款函。2014年1月9日甲书面复函同意付款但请求延期支付。据此,乙追款的诉讼时效从()起算。
A:2012年2月1日
B:2012年5月9日
C:2013年12月5日
D:2014年1月9日
出自: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