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供货单位与乙采购单位于2009年3月1日订立水泥供应合同,约定水泥价格为370元/t,2010年5月1日交货,逾期交货1个月的违约金为10元/t。甲实际交货为201年6月1日。2010年5月1日水泥市场价格为380元/t,2010年6月1日水泥市场价格为390元/t,则乙最终应付总款为( )元/t。
A:360
B:370
C:380
D:390
出自: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