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 )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1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
A:1%
B:5%
C:10%
D:20%
出自: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