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A:1年
B:2年
C:6个月
D:3个月
出自: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