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就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投保人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则认为投保人所受伤害不属于赔付范围,两种理解各有其理。在此情形下,法官对该条款的解释,做法不正确的是()
A:按照通常含义进行解释
B:按照公平原则进行解释
C:按照法理进行解释
D:按照对保险公司不利的原则进行解释
出自: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法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