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质检总局的总体工作部署和实际需要,质检总局各司局认为需要制定规章的,应当结合司局的职责范围,于每年()前提出本年度的规章立项申请。
A:1月底
B:2月底
C:6月底
D:12月底
出自: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法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