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赔付原则()
A: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B: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C: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不赔付。
D:受害人死亡其亲属办理丧葬事宜误工的,误工时间应当遵循合情合理的原则酌情确定。
出自:人伤调查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