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法》第37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A: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B: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C: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D: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
E:违反学校内部纪律的
出自:高校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