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初始土地登记公告的意义所在。
A:便于土地登记机关合理地管理土地
B:对土地登记机关在行政作业与审核中的不足施予救济,追求登记效力的公平性
C:保证登记的公信力
D:在一定时间内,征询利害关系人的异议
E:让土地权利人及时了解其土地权利是否得到保护
出自:土地登记代理实务